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对博士后日常经费管理的相关要求,为做好2025年度申报资助工作,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制定了2025年度国资计划申报指南和工作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及内容
国资计划分为A、B、C三档,资助期为两年。其中,A档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简称博新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万元,另每人一次性配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科研资助经费8万元,2025年拟资助500人;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2025年拟资助1000人;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资助人员资助期内的日常生活费用,包括工资、奖金、生活补助、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等。
二、申报条件
详见《2025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申报指南》和《2025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申报指南》。
三、申报程序
申请人进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资计划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一)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资计划A档)
1.提交申请(2月20日至3月20日)
申请人参照《2025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申报指南》,提前准备相关申报信息和证明材料,选择申报“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并生成申报书。
2.学部(院)审核(3月21日至3月24日)
各学部(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在线上系统审核提交。
3.学校审核(3月25日至3月27日)
学校于3月27日前网上审核申请材料并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二)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C档)
1.提交申请(2月20日至4月20日)
申请人参照《2025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申报指南》,提前准备相关申报信息和证明材料,在申报期间登录官网的国资计划申报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内容材料。
2.学部(院)审核(4月20日至4月30日)
各学部(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把关,重点审核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和科研诚信,于4月30日前将个人申报书、人选汇总表及单位推荐报告的纸质版材料提交至行政楼109办公室。请务必按本通知时间安排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3.学校审核(5月1日至5月15日)
学校依据中国博士后基金会分配的推荐名额组织专家评审,对学术水平高、科研潜力大、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予以择优推荐。
四、有关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认真阅读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和国资计划B、C档申报条件和有关要求,确定申报的具体项目。
2.申请人应科学合理制定研究计划,该研究计划将作为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对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入选者开展科研业绩评估考核和资助的重要依据。
3.博士后合作导师积极履行导师职责,做好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的学术把关工作。学部(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至少一轮评阅辅导。
4.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国资计划(A、B、C档)。获选人员须在博士后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须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67861459
地 点:行政楼109室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5年3月3日